天津市西青区2024年教育系统“引才计划”
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为优化教育系统人才结构,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实施天津市西青区教育人才“12351” 引育项目,经研究,决定赴外省市设点公开招聘40名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中学语文教师8名;中学数学教师10名;中学英语教师8名;中学物理教师5名;中学化学教师3名;中学思政教师6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13日至2006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3日至2006年11月13日出生);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
7.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除2025届毕业生外,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西青区2024年教育系统“引才计划”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报考人员从2024年11月8日开始,通过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网址:http://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jyj/fdzdgk/zdmsxx/)、西青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tjxqjy.com)查询招聘公告。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且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将在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网站对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通过名单进行公示,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考试通知。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即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即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地点:长春市
东北师范大学(人民大街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长春海航紫荆花饭店(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688号)。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9:00开始至11月20日10:00结束
工作时间:9:00—11:30;14:00—17:00
(3)改报时间:2024年11月21日9:00—17:00
改报方式:将通过电话联系考生由邮箱发送改报报名表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现场填写);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③学生证(复印件);
④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一张;
⑤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如中共党员证明、教师资格证证书、普通话证书等)。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按相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缴费要求等以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网站、西青区教育信息网通知为准)。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时间、地点为准,请务必准时到场,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模拟授课和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模拟授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教学人员应具有的基本素质,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
面试和笔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考生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告发布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西青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考察环节同步审查拟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招聘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结果为“查询不通过”的,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部门、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五、有关要求
拟聘用的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在聘用前收取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证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奖励政策
为深入落实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针对引进的教育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类高等院校师范专业、世界大学排名前50名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以及国(境)内外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引进奖励。
七、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考务工作相关人员,凡利用考务或考试工作之便,为报考人员舞弊提供便利的,取消工作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2-27392509
监督电话:022-2739324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未尽事宜,以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天津市西青区2024年教育系统“引才计划”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 |